通告正文
请于2024年11月29日前填写意见反馈表并发送至以下邮箱,邮件标题请注明“工艺验证检查指南(征求意见稿)意见反馈”。
联系人:石娟
邮 箱:shijuan@cfdi.org.cn
附件:
1.工艺验证检查指南(征求意见稿).pdf
2.意见反馈表.doc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2024年11月15日